20条良方助力企业实现“倍增”

        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我镇在全镇范围内,从民营制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等四个类别共选取20家企业作为试点(以下简称为“试点企业”),支持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发展总部经济、推进兼并重组、开展服务型制造、加强产业链整合、强化资本运作等集约化手段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试点企业实现规模和效益的“倍增”。力争到2021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70家,规上企业自建研发机构10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2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试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增长一倍以上,自主创新、资本运作、资源整合、经营管理等能力整体处于全镇、全市乃至全省前列。试点企业产值累计增长35亿元,带动全镇生产总值达到170亿元,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超3%。    


(一)创新政策要素供给,实现靶向精准扶持


     1、倍增政策支持。在“科技茶山”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设立“倍增计划”发展专项,支持试点企业倍增发展。其中,创新办、经贸办、商务办等部门根据原有和未来出台的专项财政政策,结合我镇试点企业实际,制定适合对试点企业实行定向倍增扶持政策,资助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照原有资助基准上浮一倍。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自行制定。2、建立需求导向型扶持机制。深入试点企业开展诊断把脉,围绕不同企业的发展需求,配置菜单式的服务资源和提供定制化的政策支持。对于现行政策未能满足的个性需求,试点企业均可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提交镇政府商议解决。3、建立领导挂点服务机制。对20家试点企业分别制定领导挂点服务机制,由镇村两级领导挂点服务,每个季度深入一线协调解决试点企业生产经营难题;并由联系部门建立企业问题池,通过实时跟踪解决企业政策诉求,切实形成高效便捷的政企对接通道。


(二)创新产业要素供给,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4、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围绕产业战略需求,集中资源扶持试点企业攻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成果,对成功获得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5、提高研发投入力度。支持试点企业建设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争取5年内建成5个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对R&D投入占产值比例超过5%,对同比增长部分的3% 进行补助,每年最高资助30万。6、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对试点企业获得市级以上专项资助的“机器换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等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以及实施智能制造示范、智能化改造和自动化改造等项目,且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按照1:0.3进行最高60万元的配套资助。7、强化“互联网+”要素支持。推动企业“两化融合”,对试点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信息化集约提升项目、“互联网+”应用项目等信息化项目,且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按照1:0.3进行最高60万元的配套资助。8、鼓励打造品牌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参加知名展会,引导企业打造企业品牌。镇财政对试点企业外出参展进行50%的补助,参展补贴每年两次,每次最高10万元。9、全力保障用能要素供给。保障试点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的用能供给,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协调,满足试点企业正常生产用能和运输需求,不纳入错峰用电。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对试点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给予最高40万元的补助。对实施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并通过验收达到甲、乙、丙级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三)创新土地要素供给,提高资源产出效益


     10、鼓励企业“原地倍增”。鼓励试点企业在不增加用地的情况下,采取“工改工”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试点企业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放宽限制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同时减免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减轻企业负担。11、建立集约发展用地指标分配机制。建立试点企业用地指标需求与增长效率挂钩的工作机制。将试点企业优质项目纳入镇重点项目管理,统筹每年全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解决项目新增用地需求。对于企业提前完成倍增任务且仍有新增用地需求的,可按照其承诺对应倍增年限标准,优先配置用地指标。当超出年度用地指标,项目单位土地产出效益确属优质的,可在年中通过其他项目指标调剂方式报请镇政府优先安排。试点企业已建房屋补办手续需用地指标,在城建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在全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12、创新土地供应。出让土地依法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在公平、公正、不排除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的前提下,可将投资和产业主管单位提出的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13、解决企业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试点企业存在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将全部纳入补办工作范畴;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及措施,采取集中处理协调、简化办事流程、适当放宽条件等方式,由房管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完成试点企业的不动产权证补办工作。


(四)创新资本要素供给,扩容茶山上市板块


     14、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兼并重组。对试点企业首次实现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实现年度主营业收入超2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首次实现年度主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试点企业通过市经信局评审认定为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5万元。15、成立产业创新发展基金。探索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创新发展基金。镇财政认缴其中一部分(原则上不超过20%),围绕我镇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撬动民间资金,优先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投放基金,支持试点企业通过兼并整合、创新研发、多元发展实现做大做强。16、鼓励对接多层资本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聘请不少于5人次的交易所专家、股权投资专家、投行专家、会计师、律师以及证券行业研究员为顾问,辅导试点企业的上市工作。对成功上市和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试点企业,镇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和40万元。17、降低融资成本。加大融资租赁支持力度,对试点企业申报市的设备融资租赁贴息项目,每年最高资助额提高至60万元。


(五)创新人才要素供给,营造人才集聚氛围


     18、引进优质人才。优先推荐试点企业申报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省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鼓励试点企业“以人才带项目”方式实现战略转型和提升发展。试点企业新引进人才按照初级、中级职称或硕士、高级职称或博士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19、留住骨干人才。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创新人才,提升试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技术骨干核心竞争力。对经认定的试点企业技术骨干及中高层管理人员,按试点企业营收规模将试点企业分成3个扶持档次,每年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个、6个和3个名额指标,镇财政按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镇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奖励至个人,并每人每月给予一定补贴。安居保障方面,加快规划建设人才公寓,为试点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人才房名额。20、保障教育资源。按企业营收规模将试点企业分成3个档次,每年分别给予每家企业6个、4个和2个公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试点企业已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指标的,数量在原有基础上翻一倍执行,其中可通过扩大公办学校办学规模给予支持。


试点企业名单


一、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4家)

1、广东茵茵股份有限公司2、广东悠派智能展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广东新盟食品有限公司4、东莞市华美食品有限公司

二、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20家)

1、东莞森玛仕格里菲电路有限公司2、广东英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东莞市腾信精密仪器有限公司4、东莞市三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5、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6、广东福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东莞市思为客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东莞市拓展实业有限公司9、东莞市奥能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广东金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1、广东炎墨科技有限公司12、东莞市东晨实业有限公司13、东莞市食滋源食品有限公司14、广东东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广东智盟食品营销有限公司16、广东恩典皮具服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广东紫光电气有限公司18、东莞市毅达电子有限公司19、东莞市康美臣食品有限公司20、东莞市汉和食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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